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之文件的详细说明

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文件包括:
(1)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;
(2)公司章程;
(3)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;
(4)载明公司董事、监事、经理的姓名、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、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;
(5)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;
(6)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;
(7)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
(8)公司住所证明;
(9)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;
(10)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,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。法律依据:《公司法》第二十三条,设立有限责任公司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股东符合法定人数;
(二)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;
(三)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;
(四)有公司名称,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;
(五)有公司住所。